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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谭芳
两支健身舞蹈队因为争用高明荷城广场的一块宝地而产生纠纷,先是用音响音量“一比高下”,后是板凳区分“楚河汉界”,直到惊动了区文体旅游局从中斡旋。
本来健身是好事,但因为地盘之争进而演化到“江湖地位”的高度,就必须要给个说道。
广场是公共空间,你在上面可以跳舞,那我在上面进行健身也不违法。但广场就那么块巴掌大的地儿,至于可以健身跳舞的风水宝地就更小了,地小人多资源有限,不能都满足双方需求,自然就有了利益纠葛。
怎么办?总不能来个“全武行”吧?中国传统的“先来后到”是个解决方案。谁先来,谁先拉起队伍就由谁来先使用场地。
国际法上有个词叫“先占”,是指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,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。简单而言,就是谁先占了就是谁的,谁就有使用权。这足以解决荷城广场的问题。 其实,现实生活中先来后到并不少见。我们到银行,取号排队,按顺序业务;一群老太 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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